•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1 17:03:00 股吧网页版
根力多: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26-027]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1


公告编号:2026-027

证券代码:831067 证券简称:根力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根力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力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张家口根力多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张家口根力多”)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拟以自有部分生产设备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远东”)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签署相关融资租赁合同,本次融资总额不超过4,400万元(其中公司融资额度不超过1,600万元,张家口根力多融资额度不超过2,800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具体权利义务及相关条款以正式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由公司对张家口根力多在远东的融资事项在不超过2,8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由张家口根力多对公司在远东的融资事项在不超过1,6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范围、保证期间等具体事宜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淑平、黄裴,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合计总额不超过4,400万元的融资租赁授信及担保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宜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1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银行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

公告编号:2026-027

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公司用自有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银行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

(一)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30376339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西昌道200 号铭海中心2 号楼-5、6-612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股东情况:远东宏信有限公司持有其 55.38%股权,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其44.62%股权。

(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江路9 号、龙滨路18 号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181,671.0922 万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股东情况:远东宏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公告编号:2026-027

关系说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张家口根力多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两家公司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根力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