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831067 证券简称:根力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根力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会”
所有条款中的“辞职” 所有条款中的“辞任”
所有条款中的“种类” 所有条款中的“类别”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它 财务负责人及本章程规定的其它人员。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任何财务资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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