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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23 17:38:02 股吧网页版
ST绿网:涉及诉讼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23


证券代码:831084 证券简称:ST 绿网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绿网天下(福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11 月 12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9 月 25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 (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厦门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锡聪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陈翰、郑燕婷、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张锡聪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喻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绿网天下(福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锡聪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8 年 6 月 4 日,双润公司与张锡聪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
约定张锡聪向双润公司借款额度为 2,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21 日止。喻虹、绿网天下公司分别与双润
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张锡聪前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张锡聪还以其持有的绿网天下公司 2,100 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双润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向张锡聪提供借款2,000
万元,但截至 2019 年 6 月 21 日,张锡聪未能依约还本付息。2019 年
7 月 2 日,双润公司分别与张锡聪、喻虹签订《补充协议》,对借款期限、还款方式、保证方式等内容做了一定修改与补充。嗣后,张锡聪仍未依约还款,喻虹及绿网天下公司亦未履行保证责任。
(四)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张锡聪返还借款本金 19,308,000 元及利息(计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尚欠利息 558,918.6 元,此后按月利率 1.6%计至本金付清
之日止);

2、判令张锡聪支付违约金(自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19 年 7 月
30 日以 200 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0.4%计算,共计 2,400 元;自 2019
年 7 月 31 日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以 150 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0.4%
计算, 共计1万元;自2019年9月19日至实际还款之日以19,308,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0.4%计算);

3、判令张锡聪承担双润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
535,600 元(包括基础法律服务费 50 万元、保全费 5,000 元及保险公
司保函费用 30,600 元) ;

4、判令喻虹、绿网天下公司对双润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双润公司有权就张锡聪所持并依法办理质押登记的绿网天下公司 2,100 万股股权进行折价、拍卖、变卖,并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质押物后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本案的诉讼费由张锡聪、喻虹、绿网天下公司共同承担。
(五) 案件进展情况:

1、2019 年 09 月 29 日,厦门双润小额贷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根据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人民法院 2019 年 09 月 29 日作出的(2019)闽 0203 民初 20757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张锡聪、喻虹、绿网天下(福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20,399,765 元的存款或等值财产。案件申请费 5000 元由厦门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于 2019年12月11日作出(2019)闽 0203 民初 20757 号《民事判决书》。

3、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06月24日作出(2020)闽 02 民终 2022 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 判决情况

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在 2019 年 12
月 11 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张锡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厦门双润小额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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