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5
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北京
二零二零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一节 董事......19
第二节 董事会......22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第七章 监事会......28
第一节 监事......28
第二节 监事会......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1
第二节 内部审计......3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3
第九章 通知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4
第一节 通知......34
第二节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9
第十二章 附则......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北京市京冶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110102758739626W 。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8 号 1 幢 615 室(德胜园
区),邮政编码:10008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495,955.00 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技术和服务为本,将“精冶源”打造为耐火材料行业的知名品牌,实现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发展。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零售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电子元器件、钢材、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委托生产、加工耐火材料、外加剂、灌浆料;出租商业用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