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1092 证券简称:乾元泽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基于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了更好的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进一步专注业务拓展,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终止挂牌,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
公告编号:2025-024
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的条件:
1、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内, 向公司送达或邮寄发送书面申报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抬拉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公告编号:2025-024
回购价格按异议股东取得该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底线,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取得的公司股票,其回购价格不适用孰高原则(即成本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回购价格、回购方式是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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