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3
公告编号:2021-026
证券代码:831093 证券简称:ST 鑫航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ST 鑫航),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赵圈循环经济园区。
董伟,时任公司法人、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26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以资不抵债为由向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
产重整,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裁定受理,公司未及时披露向法院申请破产事
项,后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在《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中披露了法院裁定受
理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事项。2021 年 5 月 19 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
回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补充披露了《关于法院驳回公
司破产申请的公告》。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
局立案侦查,公司未及时披露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事项,后于 2021 年9 月 6 日在《关于法院驳回公司破产申请的公告》中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
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兼信息披露负责人董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对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伟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作为挂牌公司、董事长及信息披露负责人,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治理,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和公平,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1-026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做好内控管理,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对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发[2021]监管 065 号。
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