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7
公告编号:2020-054
证券代码:831094 证券简称:光大灵曦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成都光大灵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0 年 11 月 16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1 月 1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成都光大灵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披露 2020 年中期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至今未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告编号:2020-054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规定,第
四十九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规范与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不断加强对业务规则及法规制度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52 号《关
于成都光大灵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成都光大灵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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