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9-25
证券代码:831094 证券简称:光大灵曦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成都光大灵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10月23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期末对单项金额重大(应收账款金额大于100万元,其他应收款大于50万元)
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的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为以下三个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本公司内关联方、在职职工;
组合 2
属于保证金、押金性质的款项,且相关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组合 3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以及除组合 1 和组合 2以外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1 单项测算,如无减值迹象,不予计提
组合 2 单项测算,如无减值迹象,不予计提
组合 3 按账龄分析法,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应收款项
按账龄段划分的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一年以内 5% 5%
一至二年 30% 30%
二至三年 50% 50%
三年以上 100% 100%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期末对单项金额重大(应收账款金额大于100万元,其他应收款大于50万元)
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的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为以下三个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本公司内关联方、在职职工;
组合 2
属于保证金、押金性质的款项,且相关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组合 3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以及除组合 1 和组合 2以外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1 单项测算,如无减值迹象,不予计提
组合 2 单项测算,如无减值迹象,不予计提
组合 3 按账龄分析法,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应收款项
按账龄段划分的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一年以内 5% 5%
一至二年 10% 10%
二至三年 20% 20%
三至四年 50% 50%
四至五年 70%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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