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1094 证券简称:光大灵曦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成都光大灵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1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马晓霞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企业年度报告披露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已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详见《成都光大灵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成都光大灵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
公告编号:2019-005
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成都光大灵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报告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9-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经营结果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在2018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总体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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