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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3 16:56:10 股吧网页版
中网科技: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3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1095 证券简称:中网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中网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2 月 2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2 月 2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海拉尔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已进行一审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宿州亿利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广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网科技(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道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5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黄金

主要负责人:黄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前员工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5 年 9 月 5 日,原告与被告中网科技(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网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由原告承建被告中网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 海拉尔中俄蒙国际物流园中网科技(内蒙古)云计算基地 1 号楼工程,协议约定 工程内容为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合同暂定价为 6,819,046.00 元。协议签订
后,原告按约定向被告中网公司支付保证金 70 万元后进场施工,至 2016 年 8
月,原告按约定完成全部案涉工程。

工程完工后原告多次请求被告对案涉工程进行结算,被告中网公司以各种
理由拖延,原告于 2017 年 8 月 8 日、2018 年 8 月 19 日分别向被告中网公司
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被告黄金作为案涉工 程被告中网公司的授权负责人在原告提供的汇总表中进行签字确认原告施工
的工程总价款为 8,417,152.00 元以及工地打更费用 66000 元,以上共计
8,483,152.00 元。截至 2017 年 1 月 22 日,被告累计支付原告工程款 406 万元,
剩余 4,423,152.00 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至今未予给付,原告支付的保证金 7 万元
没有返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依 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剩余工程款
4,357,152.00 元及利息(利息以 4,357,152.00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8 月 20 日起按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息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自 2019 年 8 月 20 起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至实际给付之日 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5-015

二、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向原告退回保证金 7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 7
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息至2019
年 8 月 19 日,自 2019 年 8 月 20 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至实际给付之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工地打更费用共计 66,000.00 元
(自 2016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18 日,每月 3,000.00 元,共计 66,000.00
元);

四、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开庭情况

已进行一审开庭,尚未宣判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由于业务萎缩,持续亏损,现有业务无法盈利,本次 诉讼可能导致对中网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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