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31095 证券简称:中网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中网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中网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网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鹏盛 A 审字[2026]00027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七(九)、附注七(十一)所述,贵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网科技(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中网”)数据中心项目,未如约建成,也无能力续建,临时土地证到期未续期,存在被没收风险。贵公司对超出账面土地款补贴金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扣除应付工程款部分建设成本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由于贵公司未能提出可行的后续处理方案,导致我们无法确定相关减值是否恰当。
(二)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所述,贵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网科技(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补充确认购地补助收入 113 万元,贵公司直接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没有追溯调整。
(三) 贵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冲销了暂估应付子公司投资款 3522 万元,未见
与其他股东达成一致性安排。
公告编号:2026-012
(四) 持续经营能力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公司业务萎缩,持续亏损,现有业务无法盈利”。前述情况表明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贵公司虽然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段落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未对改善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做充分披露。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情况
1、业绩亏损原因
报告期内,由于 2025 年大客户不续签以及小客户流失导致整体收入是呈下降趋势。
2.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在主营业务收入提升方面,积极拓展业务渠道,推进业务落地。控制成本、并积极通过老客户转介绍客户和开拓新客户。
同时公司还将寻求更多业务渠道合作,提升产品和业务竞争力,保证公司持续经营。
公司董事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 情况及经营成果。
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6-012
中网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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