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214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供应商使用债权抵付购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妥善处置公司存量车辆资产,同时结清供应商债权,现维泰股份园区总承包事业部供应商拟使用债权等额抵付购车款,具体情况如下:
1. 供应商为乌鲁木齐新盛霖劳务有限公司-张小军,因大白山街铺设防尘网等 2 个项目,持有园区总承包事业部劳务费债权 21,319.05 元。拟抵账车辆为起
亚索兰托 SORENTO 2.4L 越野车(车牌:新 A781E7),2013 年 4 月购入,行
驶 294,575 公里,评估价值 15,800 元。
2. 供应商为新疆筑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周骞,因庐山街南侧退后绿化建设项目,持有园区总承包事业部分包工程款债权 13,096.64 元;拟抵账车辆为大
众朗逸 SVW7207DPD 轿车(车牌:新 A9L515 ),2011 年 3 月购入,行驶
286,425 公里,评估价值 9,000 元。
3. 供应商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恒汇机电城典浩建材经销部,因达坂城特色小镇建设等 6 个项目,持有园区总承包事业部材料费债权 81,364.64元;拟抵账车辆为郑州日产 QR25 轻型普通货车(车牌:新 A5NH30),2018 年
8 月购入,行驶 88,174 公里,评估价值 38,700 元。
上述供应商均同意以其持有的对公司等额债权抵付对应车辆购车款,车辆价值以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抵账完成后车辆产权将由维泰股份园区总承包事业部落户至供应商指定受让方。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园区总承包事业部供应商使用债权抵购车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214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八次会议决议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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