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831108 证券简称:茶乾坤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茶乾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茶乾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茶乾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通过投资来增加财富,或谋求其他利益,将公司拥有的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而获得另一项资产的活动。
按照投资目的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第二章 分工及授权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应在授权、执行、会计记录以及资产保管等职责方面有明确的分工,不得由一人同时负责上述任何两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批准权限依次为:
(一)股东会审批权限为: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且绝对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且绝对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4.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5. 交易产生的利润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且绝对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上述交易金额包括公司单次投资和 12 个月内为同一项目累计投资所涉及的金额。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董事会审批权限为: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或绝对金额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绝对金额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4.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或绝对金额低于 1500 万元人民币;
5. 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交易金额包括公司单次投资和 12 个月内为同一项目累计投资所涉及的金额。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单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或在一个会计年度与同一对象累计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2%的对外投资或资产处
第五条 委托贷款不论期限长短均必须由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 执行与实施
第六条 在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决策之前,必须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投资回报率、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风险及其他有助于作出投资决策的各种分析。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供给有权批准投资的机构或人员,作为进行对外投资决策的参考。
第七条 实施对外投资项目,必须获得相关的授权批准文件,并附有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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