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31108 证券简称:茶乾坤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茶乾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浙江茶乾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浙江茶乾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参照本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未经公司批准,所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审批程序如下:
(一)公司应充分调查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对信用级别低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提供担保;
(二)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6-011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
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担保。
(七)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第五条 董事会对外担保的权限为:
根据第四条不需要股东会决议的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董事会对关联方的担保事项作决议时,需回避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 1/3 的,应当由全
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将该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股东会对该笔交易作出相关决议。
第六条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
保事项。
第七条 担保的日常管理
(一)任何担保均应订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应按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门。
(二)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被担保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公司担保的实施情况。
(三)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是被担保人破产、清算、债权人主张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等情况,公司财务部应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况,并告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由公司在知悉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公司对外担保发生诉讼等突发情况,公司有关部门(人员)、被担保企业应在得知情况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报告情况,必要时总经理可指派有关部门(人员)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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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向债务人追偿,并将追偿情况及时披露。
第八条 违反担保管理制度的责任:
(一)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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