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1121 证券简称:力久电机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力久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股东大会” 现条款全文“股东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力久特种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力久特种电机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 (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全国中小简称“《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下简称“《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上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 下简称《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备条款》(以下简称《章程必备条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 制订本章程。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由原山东力久特种电机有限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威
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山东力久特种 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电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有限公司。 91371000757467825G。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力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年 8月 14日在
久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威海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力久特
市乳山市山海大道 22 号 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Lijiu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68.44 万 Electrical Machinery Co., LTD)。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268.44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威海市乳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 山市山海大道 22 号。邮政编码:264500。
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68.44 万元,实
收资本为人民币 5268.44 万元。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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