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31124 证券简称:ST 中标节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中标新亚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4 月 10 日,北京中标新亚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中标节”)控股子公司中匠厚德(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2025)京 0108 民初 5697 号。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解决本案纠纷,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中匠厚德(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二 O二五年四月十七日前向原告安徽盛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291,333.41 元;二、若被告中匠厚德(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向原告安徽盛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则原告安徽盛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可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立即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有关规定,因上述案件未达到信息披露要求,故无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 年 6 月 13 日,中匠厚德(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到了北京市海淀
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5)京 0108 执 14767 号,申请执行人安徽盛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中匠厚德(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公告编号:2025-057
息、迟延履行金、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中标新亚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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