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公告编号:2025-065
证券代码:831124 证券简称:ST 中标节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中标新亚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3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2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铁岭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收到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做出的《执行裁定书》
【(2025)辽 1221 执 705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坤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述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中标新亚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剑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告编号:2025-065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2025-014)。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和理由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2025-014)。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收到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调解书》
(( 2025)辽 1221 民初 478 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2025-042)。
(二)执行情况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做出的《执行裁定书》
【(2025)辽 1221 执 705 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2025)辽 1221 民初 478 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北京中标新亚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 1、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沙井东环路 229 号仁恒乐都荟大厦 2 栋 303,不动产证书号: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08583号,面积:54.01 ㎡;2、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沙井东环路 229号仁恒乐都荟大厦 2 栋 403,不动产证书号: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08590号,面积:54.01 ㎡的房籍,查封期限三年。
申请人如需继续冻结,可在冻结期满前 30 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自动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
公告编号:2025-065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因上述案件承担一定债务偿付压力,将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尽量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成损失。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执行裁定书》【(2025)辽 1221 执 705 号】
北京中标新亚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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