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31129 证券简称:ST 领信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山东
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6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2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有限公司
张凯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
人、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照规定披露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29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5 年 4 月 18 日,ST 领信发布《2024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时披露的提
示性公告》,称因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尚未完成,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
报告。 2025 年 4 月 30 日,ST 领信发布《股票因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强制停
牌公告》,称因无法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强制停牌。目前,公司尚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山东局认为ST领信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张凯作为领信股份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和信息披露负责人职务,是 ST 领信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 号)第五条的规定,山东局拟决定:
一、对 ST 领信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罚款;
二、对张凯给于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公司目前经营困难,现金流紧张,对公司罚款预计会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负面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9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积极面对相应处罚,公司管理层将对处罚中所提及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未来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杜绝此类情况的再度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7 号
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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