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31129 证券简称:ST 领信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提出复核申请事项
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14 年 9 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证券简称:ST
领信,证券代码:831129,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收到全国股转
公司《关于作出终止山东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5〕368 号),因公司 2023 年、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相关事项已披露,公告编号:2025-056。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
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二、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终止挂牌。恢复
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领信”,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三、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公司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将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四、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0531-66668888
邮箱:leadthing@126.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鑫盛大厦 2 号楼 16 楼
(二)券商联系人:宋洪军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
邮箱:songhj@wanhesec.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五、备查文件
《关于作出终止山东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5〕368 号)
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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