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1130 证券简称:ST 泓宇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监事会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监事会高效、有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受股东会委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监督,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监事行为及监事会的召集、
召开、议事、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监事的,该选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得解除其职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不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四)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五)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牟取利益;
(六)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七)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知悉的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司法机关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等信息:
1. 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
2. 司法机关或政府主管机关强制性要求。
(八)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监督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会批准,不得将监督权转授他人行使;
(九)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监事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监事辞任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监事会应在收到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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