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8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1131 证券简称:兴宏泰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作为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案《关于子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中涉及的事项进行核查后,现就以上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经查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资产处置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和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查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该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35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丁治平 徐珍 朱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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