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7
公告编号: 2025-006
证券代码:831131 证券简称: 兴宏泰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日常需要,根据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67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商票保贴、票据承兑、供应链金融业务产品等。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融资行为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红女士、董事兼总经理房垲杰先生提供担保,公司也可以接受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担保、质押、资产抵押等,具体内容以相关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商业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限为准。
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业务种类、额度、授信期限等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需要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申请授信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授信担保事项,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组织实施、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超过上述额度的授信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实施。
公告编号: 2025-008
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申请综合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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