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1131 证券简称:兴宏泰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作为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关于续聘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涉及的事项进行核查后,现就以上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查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查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信状况良好、职业经验丰富,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慎、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2
新疆兴宏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丁治平 徐珍 朱明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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