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28
公告编号:2020-052
证券代码:831143 证券简称:焕鑫新材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江苏焕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2 月 18 日以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 崔迎祥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姚震、朱汉文,财务总监朱凯,董事会秘书张和超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钱小金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协作合同展期执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0-052
2020 年 3 月 3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盐
城大丰焕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协作合同》(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
《关于签订协作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协作合同》约定协作期
限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协作期满,双方可协商展期或重新签订协作
合同。为维持公司生存和经营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将《协作合同》截止日期展期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焕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焕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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