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8
证券代码:831144 证券简称:欣影科技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上午 10 点。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144 欣影科技 2024 年 11 月 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公司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4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张卓云、刘志斌。(二)审议《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了鼓励和稳定对公司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公司董事会提名彭修灿、倪根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审议《关于确定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考察,拟确定 5 名人员作为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张卓云、刘志斌。(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权益的授予日,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相关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份登记、限售等事宜;
(2)若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分期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及可解除限售的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等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进行激励计划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5)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的政策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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