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1144 证券简称:欣影科技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敏感期交易及致歉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六条之规定: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期间。
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
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立庄先生
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集合竞价方式
买入公司股票 65,000 股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立庄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增
持公司股票65,000股,交易前持股比例0%,交易后持股比例0.0891%。
经公司核查确认,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立庄先生无交易股票盈利的动机和意图,王立庄先生表示本次股票交易行为是其第一次买入新三
公告编号:2025-024
板股票,系疏忽所致,并非故意违反相关规定。
在收到公司通知后,王立庄先生已认识到此次敏感期交易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则,同时承诺将加强对《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规则,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诚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进一步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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