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AMS 公告编号:2026-026
证券代码:831149 证券简称:奥美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奥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山东奥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山东奥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尚瑞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尚瑞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提名马卓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马卓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提名窦大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窦大河先生为公
AMS 公告编号:2026-026
司董事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提名李丕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李丕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提名李惜羽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李惜羽女士为公司董事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提名刘晓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刘晓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提名张天龙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张天龙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AMS 公告编号:2026-026
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提名姜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姜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九、《关于提名陈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陈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十、《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十一、《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
AMS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