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831156 证券简称:浩祯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浩祯文化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进展暨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股东上海在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上海在颂”)、楼晓、上海在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在启”)与马晓龙、沈阳熙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沈阳熙凯”)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1. 上海在颂以人民币 0.50 元/股的价格向马晓龙转让公司 3,288,167 股无限
售条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7389%;
2. 楼晓以人民币 0.50 元/股的价格向马晓龙转让公司 3,150,334 股无限售条
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0048%;
3. 上海在启以人民币 0.50 元/股的价格向马晓龙转让公司 211,499 股无限
售条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14%;
4. 上海在颂以人民币 0.50 元/股的价格向沈阳熙凯转让股份 350,000 股无
限售条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交易各方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完成上述股份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在颂、楼晓及上海在启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马晓龙将持有公司
6,650,000 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5.00%,沈阳熙凯将持有公司350,000 股无限售条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公告编号:2025-049
关于上述交易的详细信息,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收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35)。
2025 年 8 月 15 日,上述各方为履行所约定的交易步骤,已经向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提交进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批通过;经审批通过后转让双方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转让非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本次交易将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制人由杨智华变更为马晓龙与王海洋。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各相关方提交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浩祯文化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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