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24
公告编号:2016-033
证券简称:晨龙锯床 证券代码:831160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龙锯床”或“公司 ”)于
2016年11月24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纪律处分决定书》(股
转系统发[2016]379号)。 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 、《纪律处分决定书》主要内容
晨龙锯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况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及时的行为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
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
引(试行)》第二十四规定。
晨龙锯床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的行为违反了《 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第五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 第4.1.2条的规定。
对晨龙锯床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晨
龙锯床董事长丁泽林负有责任。
对晨龙锯床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晨 龙锯床董事长丁泽林、董事会秘
书周杰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与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公告编号:2016-033
(试行 )》第1.4条、第1.5条、第4.2.3条、第6.2条、第6.3条的规
定,我司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给予晨龙锯床、丁泽林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给予周杰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计入诚信档案。
二、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已收回关联方的所有占用款,截止本公
告之日,公司未出现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情况。
2、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泽林签署了《杜绝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
承诺不再发生资金占用行为 ,维 护公司财产以及资金的完整 、独立和安全,
随时与主办券商保持沟通并切实接受其督导与帮助,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晨
龙锯床造成损失的,由其本人赔偿一切损失。
3、主办券商晨龙锯床项目小组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持续督导培训,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负责人就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业
务规则及财务核算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持续督导方面的
培训工作,再次向公司管理层强调了持续督导的要求与理念,强化了公司
管理层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重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公司于2016年5月14日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在培训会上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与财务总
监针对此次关联方资金占用进行自我检讨及通报批评,董事会秘书对公司
的工作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及内部交流。
5、公司财务部已完善财务管理,认真疏理公司资金付款制度,完善
关联交易的决策流程与对外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明确责任,加强内部风
险管理,有效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挂牌公司的规范
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致歉声明
公告编号:2016-033
公司及丁泽林 、周杰等相关管理人员就此事件向广大股东及投资者诚
挚致歉。
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愿意在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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