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16
公告编号:2017-025
证券简称:晨龙锯床 证券代码:831160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樊力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
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 监
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
市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①.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②.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 等规则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17
公告编号:2017-025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17年半年度
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③.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依法
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三、备查文件
(一)《 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三次监事会决议》
(二)《 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人员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
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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