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2-14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31160 证券简称:晨龙锯床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上海龙聚翔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系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泽林之弟丁泽强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预计 2017 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2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表决涉及关联董事回避,公司两名关联董事丁泽林先生、丁泽强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出席的其他五位非关联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项决议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7-006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上海龙聚翔锯切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 有限责任公司 丁泽强
科技有限公司 1518弄8号A34
(二)关联关系
系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泽林之弟丁泽强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上海龙聚翔锯切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缙云县签订《采购货物合同框架》,公司向其采购带锯条预计为150万元,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到付款方式结算。
2、公司与上海龙聚翔锯切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缙云县签订《销售货物合同》,为公司向其销售金属带锯床产品预计为600万元,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到付款方式结算。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海龙聚翔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 公告编号:2017-006
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向非关联方采购的协议价格进行,完全按市场交易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为更好的提供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在金属带锯床的配件进行锯条配套,上海龙聚翔锯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在带锯条产品方面技术领先,产品优质,符合我公司对产品配套的特点,交易是合理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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