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18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简称:晨龙锯床 证券代码:831160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2017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丁泽林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
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经与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请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该议案内容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的《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8、 公告编号:2017-015
2017-019)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请2016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并提请2016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并提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涉及关联方,关联董事丁泽林、项爱丹、丁侠胜回避表决,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投票表决。
议案主要内容:
(1)关联方担保事项
2016年9月8日,本公司与日盛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本
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购买龙门数控中心设备1套,设备总价款156万元,设备
首付款46.80万元,剩余款项在两年内每月平均支付,本次租赁,丁泽林、浙江
晨龙投资有限公司和缙云嘉顺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为本公司提供了担保,关联担保事项是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日常运营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方采购事项
2016年8月18日,本公司采购需要安装的龙门数控中心设备1套,安装设
备时向缙云县九州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水泥混凝土用于打设备地基,采购金额为69,946.61元,本次关联采购事项是关联方对公司日常运营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2016
公告编号:2017-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不予分配2016年度利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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