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1162 证券简称:天河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京天河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天河汽车零部件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天河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 制订本章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233 万元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233 万元人
民币。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 民币。
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当在股东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 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当在股东议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 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
变更登记手续。 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
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
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v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符合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
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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