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31163 证券简称:艾科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艾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艾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艾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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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及监管措施。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中,应当严
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
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六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的行为,
并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财务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负责人应向董事会报告控股股东、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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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第八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未经董事会
或股东会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第三章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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