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华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相关规定,主办券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南通华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尔康”)2017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本专项核查报告。
一、主办券商的核查程序
主办券商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公司制度等相关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并于2016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及《股票发行方案》。2016年9月3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并于2016年9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网站公告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截至2016年9月14日,募集资
金17,500,000.00元全部缴存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账
号为51390276771022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编号为信会报字【2016】第510390
号的《南通华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16年12月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关于南通华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102号),确认上述股票发行备案。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9月7日,公司与金元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1月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议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通过的函》,由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主办券商;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拟与原主办券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签署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协议的议案》及《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于2018年2月5日,与中航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账号保持不变。开户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账号为513902767710222。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6年8月18日《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
的主要目的系为1、加大对新产品研发的投入,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
发展;2、偿还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3、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今后经营的持续发展。”经核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交易明细表、银行电子回单、记账凭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951.511.73元,余额4,581,06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