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04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通华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南通华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康”)成立于2003年2月13日,于2014年4月29日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2014年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与华尔康签署《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南通华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并于2016年签订《南通华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书》。
自挂牌以来,华尔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各项业务规则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同时认真按照《公司章程》和各项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金元证券在担任华尔康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各项业务规则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华尔康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谨慎的核查,认真履行了各项持续督导义务。华尔康积极配合金元证券的持续督导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对金元证券的持续督导业务表示满意,并已按照约定支付了相关的持续督导费用。
现鉴于华尔康战略发展需要,华尔康经与金元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已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持续督导协议书>之终止协议》,约定自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且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履行了相关报备程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1月3日
出具了《关于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终止协议自2018年1月3日起生效,自即日起金元证券不再担任华尔康的主办券商,由承接持续督导券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金元证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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