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1171 证券简称:海纳川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海纳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收入准则。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1-012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海纳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广东海纳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广东海纳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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