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7-26 18:50:2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对浙江华尔达热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26

2019 113
当事人:
浙江华尔达热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尔达),
注册地址: 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华尔达工业园。
陈智,男, 1962 年 11 月出生, 公司实际控制人、 时任
董事长。
陈坚明,男, 1980 年 2 月出生,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 华尔达有以下违规事实:
一、 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2018 年, 公司买卖合同案件与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产生诉讼, 涉案金额达 1945.86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 42.54%。公司对上述重大诉讼未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 设立子公司未及时披露
公司 2018 年 8 月 8 日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开智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金额占 2017
年净资产的 43.74%, 公司对上述行为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披露经营情况重大变化及法定代表人变更
公司已不在 2018 年半年报披露的办公地址办公, 公司
对上述重大变化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019 年 4 月 15 日,
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华尔达的上述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和公司治理违规,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披细则》)
第四条、 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陈智、 董事会秘书陈坚明对违规行
为负有责任, 违反了《业务规则》 第 1.4 条、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
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
施细则》 第十四条,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华尔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陈智、 陈坚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们应当按照《业务规则》、《 信披细则》等业务规则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同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特此告诫你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
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
给予纪律处分。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
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7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