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29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1173 证券简称:泰恩康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
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告编号:2021-017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
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
公告编号:2021-017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
赁业务的相关内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
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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