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公告编号:2025-066
证券代码:831177 证券简称:深冷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和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建立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近的长效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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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
(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在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
(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四)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五)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六)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八)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 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 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九)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十)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为关联方的 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在资产、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应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确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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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资产不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支配。
第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 关系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和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八条 公司应防止公司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
第九条 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因关联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等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关联交易,应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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