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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3 19:34:40 股吧网页版
深冷能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3


公告编号:2025-067

证券代码:831177 证券简称:深冷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南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控制投资方向与投资规模,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如下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 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长远

公告编号:2025-067

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各项对外投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如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应先将方案及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董事会对外投资事项的权限如下:
(一)审议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30%的事项;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0%至 50%之间,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至50%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至50%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五)交易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至50%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至50%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第(二)到第(六)项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七)董事会有权批准单项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10%的资产抵押、质押或为第三方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同时董事会应对被担保方的资格进行审查)。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六条 下列对外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公告编号:2025-067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且超过1500万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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