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831181 证券简称: 莱特九州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莱特九州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在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96706227K。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莱特九州技术服务 中文名称:北京莱特九州技术服
股份有限公司 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LETEC 英文名称:Beijing LETEC
Technology Service Co. Ltd Technology Service Co. Ltd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院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承受。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力。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 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
监。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如有)和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 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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