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02
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代码:831182 证券简称:堃琦鑫华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堃琦鑫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扩大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银行贷款。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深圳万科城支行申请流动性资金贷款180万
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严永农、董事尹茂思提
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严永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尹茂思为公司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
公告编号:2017-034
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严永农,身份证号码 362222197009******,住所,江西省高安
市灰埠镇卢圩村大严自然村**号;
尹茂思,身份证号码340104196805******,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桂庙路万象新园C栋**号。
(二)关联关系
严永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尹茂思为公司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
三、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扩大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银行贷款。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深圳万科城支行申请流动性资金贷款180万
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永农、股东尹茂思提供个人连
带责任保证。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公告编号:2017-034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所担保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及扩大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绩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深圳市堃琦鑫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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