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1183 证券简称:可视化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可视化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以应收账款质押提供
反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可视化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 月 22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追认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以应收账款质押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并于 2020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进行披露,详见公告 2020-001。
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
支行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020000088-2020 年(望京)字 00085 号),借款金额 200 万元。由高维嘉、贡红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编
号:2020 年 WT0099 号)。并由公司以不低于壹仟万元应收账款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约定由高维嘉、贡红军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该担保条款涉及关联交易,由于未在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关联交易的披露,现对补发关联交易公告进行申明。
公告编号:2020-011
经公司自查,公司已补充披露了 2020-010 号《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以应收账款质押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补发)》,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北京可视化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