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0
公告编号:2023-092
证券代码:831187 证券简称:创尔生物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州创尔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广州创尔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广州创尔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认真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是必要、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其他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3-092
二、《关于更正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创尔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以及 2022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更正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和业务信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1-6 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更正<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 2023 年 1-6 月审计报告更正《2023 年半年度报告》,更
正后的信息能够更清晰反映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半年报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3-092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 1-9 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9 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基本规范、 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3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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