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1
公告编号:2019-019
证券代码:831188 证券简称:正兴玉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郑国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1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否决《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股东广东宏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宏升成长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股东许先展先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联名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实施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告编号:2019-019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473,873.33元,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0,342,740.36元。提请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6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9,810,000.00元。
股东应缴税费按《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负责人陈雪汶尚需偿还公司资金占用本息共36,974,286.58元。为减少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营业利润等产生的不利影响。提议陈雪汶通过将公司一致行动人股东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丁立红先生的权益分派所分得的现金股利1,624.00万元偿付前述资金占用本金款项。
本提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并在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1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0%;反对股数14,01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提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漆小川、冯博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19-019
(二)《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会议的提案文本。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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