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07
证券代码:831188 证券简称:正兴玉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要求,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并出具了《关于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资金占用专项报告”)。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专项说明是真实准确的,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18年度资金
占用报告》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07
二、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8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其出具的各项财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认为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少河、蔡镇顺、李正荣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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