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1-18 16:48:23 股吧网页版
正兴玉:涉及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18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31188 证券简称:正兴玉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1 月 12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1 月 1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陈雪汶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待定、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罗福群、肖勤勇、闵传实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明、不明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期间,完成了新一届董事、
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团队的选举和聘任,由于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团队自聘任后与第二届高级管理团队未能顺利完成换届交接工作,未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证照,鉴于此,原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编号:2021-005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判令被告一罗福群立即向原告返还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法定证照及印章,即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2.请求判令被告二肖勤勇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所列公司印章承担共同返还义务。

3.请求判令被告三闵传实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所列公司证照承担共同返还义务。

4.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和保全保险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团队自聘任后与第二届高级管理团队未能顺利完成换届交接工作,未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证照,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无法评估是否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办公司
营业执照及重新刻制公司公章的议案》,2021 年 1 月 14 日董事长李国强先生缴
纳了该诉讼受理费用,正式启动本次诉讼。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05

(一)《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川 0107 民初 1347 号》;
(二)《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三)《诉讼费用交纳凭证》;
(四)《民事起诉状》。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