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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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
展情况报告(第十七期)
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
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东莞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由邢剑琛、袁炜、李志、段蕊蕊共四名辅导人员
组成,由邢剑琛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其中,邢剑琛、袁炜具备保荐代表人资
格,具有担任证券发行上市保荐项目负责人的经验;辅导小组成员李志已取得证
券从业资格执业证书,段蕊蕊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 具备改制辅导、发行上市保
荐的工作经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在此期间,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现场或线上沟通、电话联络等方式开展辅导及
规范工作,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关注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情况2
作为国有控股公司,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需取得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持续与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保持沟通。本辅导期内,东莞
证券持续关注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批复及相关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取得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文件。
2、 督促公司披露 2024 年半年报
本辅导期内, 东莞证券持续关注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进展, 督促企
业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1-6 月,公司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6.95%,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55,605,069.56 元,亏损金额同比扩大 174.32%。
3、 督促公司开展股份代持专项整治行动
本辅导期内, 东莞证券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开展挂牌公司股份代持专项
整治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 督促公司开展股份代持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前述通知要求, 公司已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说明文件: 经公司相关主体
自查、自认,确认部分主体曾经存在股份代持情况, 但已解除并规范完毕。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 辅导对象聘请的会计师和律师相关经办人员均积极配合开展辅
导工作, 并协助辅导对象落实国有股整改情况等相关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国有股权管理批复取得情况: 作为国有控股公司,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
需取得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文件,公司控股股东持续与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保持沟通。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取得相关批复文件,辅导工作小组已督促公3
司持续跟进批复进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国有股权管理批复事项
针对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批复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持续与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保持沟通,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跟进批复取得进展。
2、 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针对公司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公司 2024 年 1-6 月亏
损金额扩大的原因,并将持续关注公司 2024 年全年经营业绩情况。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主要由邢剑琛、袁炜、李志、段蕊蕊组成,由邢剑琛
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跟进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批复事项、 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并持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辅导公司按照上市标准持续规范公司治理、财务内控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
况报告(第十七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邢剑琛 袁炜 李志
段蕊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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