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7
关于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
展情况报告(第十八期)
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东莞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由邢剑琛、袁炜、李志、段蕊蕊共四名辅导人员组成,由邢剑琛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其中,邢剑琛、袁炜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具有担任证券发行上市保荐项目负责人的经验;辅导小组成员李志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证书,段蕊蕊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具备改制辅导、发行上市保荐的工作经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在此期间,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现场或线上沟通、电话联络等方式开展辅导及规范工作,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历史股份代持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关注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情况
作为国有控股公司,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需取得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文件,公司控股股东持续与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保持沟通。本辅导期内,东莞证券持续关注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批复及相关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取得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文件。
2、督促公司披露股份代持相关违规情况
根据相关主体自查自认,在挂牌前及定向发行阶段,公司股东曾经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但已解除并规范完毕。就此,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兼副总经理王艳及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立贵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本辅导期内,东莞证券督促公司披露《关于相关股东股份代持及整改完毕的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并提醒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学习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聘请的会计师和律师相关经办人员均积极配合开展辅导工作,并协助辅导对象落实国有股整改情况等相关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国有股权管理批复事项
作为国有控股公司,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需取得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文件,公司控股股东持续与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保持沟通。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取得相关批复文件,辅导工作小组已督促公司持续跟进批复进度。
2、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根据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6.95%,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亏损金额同比扩大 174.32%。 针对公司经营业绩波动情况,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 2024 年全年经营业 绩情况。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国有股权管理批复事项
针对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批复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持续与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保持沟通,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跟进批复取得进展。
2、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针对公司经营业绩波动情况,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 2024 年全年经
营业绩情况。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主要由邢剑琛、袁炜、李志、段蕊蕊组成,由邢剑琛 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跟进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批复事项、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并持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辅导公司按照上市标准持续规范公司治理、财务内控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八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邢剑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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